关于禁止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的紧急通知
尊敬的旅客:
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输安全,依据民航局紧急通知要求,现就禁止旅客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禁止携带的充电宝类型(自2025年6月28日起执行)
1.未标注 3C 认证标识的充电宝;
2.3C 认证标识模糊、无法清晰辨识的充电宝;
3.属于官方召回范围的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。
二、出行注意事项
(一)提前自查
请您在出行前仔细检查携带的充电宝,确认是否符合上述规定,避免因违规携带影响行程。
(二)咨询处理
若对充电宝合规性存疑,可通过民航局官网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官方网站、品牌官方渠道查询 3C 标识认证信息及产品召回公告;
如需对不合格充电宝进行自弃或暂存,可联系机场工作人员协助处理。
(三)安全提示
严禁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。锂电池自燃风险可能威胁航空安全,合规携带充电宝是保障飞行安全的重要环节。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!
揭阳潮汕机场公司
2025 年 6 月 27日